报名时间
2025年全国征兵(男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截止。
全国征兵(女兵)2025年应征报名时间,上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初次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9月30日。)
1. 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如何界定?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 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和基本身体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1)男兵:上半年应征报名: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 18 至 20 周岁。
(2)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1. 身高体重要求: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2. 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要进行矫正视力检查,如果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则不合格。对于已经进行过屈光不正手术(准分子激光手术)的应征者,如果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且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3.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要求: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他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4.肘关节、下蹲不全要求: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5.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要求: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6. 疾病、损伤及其后遗症要求: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7.其他要求:包括血压、心率、慢性疾病等方面的要求。例如,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二)舒张压≥60mmHg,<90mmHg。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一)心率60~100次/分;(二)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
1. 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1)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全国征兵”(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3)实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4)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3月初、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2. 大学生征集工作由哪个部门牵头负责?
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征集工作,高校由学生管理部门或学校武装部门牵头负责,有意向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学工部(处)、就业中心、资助中心或武装部咨询有关政策。
3.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3)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4)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5)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7)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4.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考。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5.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给予国家资助的内容是什么?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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